近年来,河北省全面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并通过建设就业扶贫工厂(车间)、加强区域间劳务协作、扶贫专岗安置、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2019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10.72万人,截至7月31日已帮扶70527人实现就业。
建设“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就业。河北省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贫困村设立就业扶贫工厂(车间),开展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培训,解决贫困劳动力不愿意离开家乡就业的难题,实现“出家门、进厂门”的就业愿望。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建设扶贫车间815个,吸纳贫困劳动力3882人。
加强劳务协作,促进贫困人口转移就业、稳定就业。河北省与京津鲁人社部门签订省际间就业扶贫劳务协作协议。属于“中西部劳务协作”区的承德、张家口、保定所辖贫困县,与北京、天津各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其他贫困县与省内外劳务协作地区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劳务协作重点围绕双方劳务输出、支援地在受援地开发产业项目吸纳就业、支援地帮助受援地多渠道促进就业3条途径推动贫困人口就业。今年上半年,有组织劳务输出10733人实现就业。
开展技能扶贫行动。实施精准培训新模式,打破定点培训机构限制,就业扶贫培训面向所有具备资质培训机构开放,享受培训补贴。针对不同对象精准施策,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开展不少于8课时的全员引导性培训,把扶智扶志贯穿培训全过程,提高了贫困人口就业培训的积极性;实施不同年龄的针对性培训,采取长期或短期、大班或小班的灵活性培训,组织进村入户一对一的个性化培训,提高了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和技能。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帮助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选择创业项目、提供创业信息,提供工商、财税、法律等管理服务,扶持其成功创业。设立贫困县就业扶贫专岗,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和残疾家庭大龄贫困劳动力给予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深度贫困县根据实际增加就业扶贫专岗数量。同时,还引导农林、水利、路政等部门开发服务专岗,促进贫困人口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