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智能建造三年行动计划
智能建造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实现工程建造全过程全要素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建造方式。实施智能建造有利于推动项目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和推动监管服务数字化改革,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提升建造品质,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7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和数字青岛建设总体要求,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智能建造在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应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建立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监管服务模式,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施工、验收、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促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启动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规划建设智能建造监管服务平台、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智能建造项目,初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体系、管理体系,营造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的良好氛围。
到2022年底,智能建造技术取得较大发展,建成智能建造监管服务平台、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行业大数据中心,初步形成智能建造的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试点智能建造项目20个以上,建设智能化工厂2个以上,推动10个以上建筑业企业初步实现数字化转型。
到2023年底,实现智能建造项目100个以上,建设智能化工厂5个以上,实现初步数字化转型的建筑业企业20个以上,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行业智能建造水平显著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项目建设数字化
1.推进数字化设计。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推广自主可控的BIM技术,加快构建数字化设计基础平台,实现设计、生产、施工协同,推进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2021年积极推进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自筹资金的新建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采用BIM技术,实现BIM技术辅助招投标、图审、报建和档案交付。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可研阶段提出BIM技术应用范围,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2022年全面推进市级重点项目率先实现一体化设计,甲级设计院基本完成BIM协同设计平台的搭建。
2.提高数字化施工水平。大力推进虚拟孪生技术、BIM技术在项目施工中的应用,建设数字孪生工地。引导建筑企业建设项目建造集成管理平台,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实时化、可视化、系统化。开展智慧化工地创建,大力推进传感技术、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绿色节能技术在智慧工地的应用,探索三维扫描技术、无人机、建筑机器人等辅助施工技术应用。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智慧化工地创建,力争实现所有政府投资规模以上新建工程和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1.5万?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智慧化工地建设,对质量、安全、人员管理、环境等内容应用分级覆盖,逐步实现基于智慧化工地应用的大数据分析。
3.推广电子签名签章。推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员电子身份、电子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认证应用。电子签名应和纸质档案中的签名相同,电子签名位置应和纸质档案位置相同。法人签名签章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和房屋交易各方企业,自然人签名的主体是项目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交易过程相对人。
4.推进数字化档案管理。试点建设工程原生电子资料收集,探索工程档案单套制接收,建立基于工程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数字化实时生成的工程数字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数字档案与纸质档案同等效力。推行BIM档案交付和BIM竣工模型利用。深入挖掘数字信息价值,开展工程项目数据采集,以数字化、智能化产品支撑智慧社区、智慧停车等智能化运维场景建设,提升建设管理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
1.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以部品部件预制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为生产方式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实现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规模化推进混凝土和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升级,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2021年开工装配式建筑600万平方米,2022年开工装配式建筑700万平方米,2023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50%。
2.提高建筑机器人应用水平。加大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研发和应用,以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等工厂生产环节为重点,推进生产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以材料配送、墙体安装、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为重点,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
3.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部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生产体系。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实现部品部件生产的数字化、智能化。推动装配式生产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转型,2022年转化率达到10%,2023年达到30%。结合智能建造技术创新,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促进建筑业绿色改造升级,以建筑工业化推进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三)发展智能建造产业
1.推动建筑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建设BIM技术应用中心,研究探索适应项目数字建造与工业化的生产施工管理模式,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强化项目建造上下游协同,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施工环节的数字化管理体系。2023年前龙头建筑业企业具备项目数字化建造能力,推动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
2.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智能建造产业,加大引进和培育智能建造系统集成设计研发、物联网技术和产品开发、智能建造技术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产业、智能家居转型升级。推动智能建造产业集聚发展,建设集科研开发、产品生产、应用展示、技能培训、物流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建造、绿色建筑产业园区。
3.培育建筑产业互联网。充分借鉴工业互联网理念发展建筑产业互联网,统一工程建造数据标准,集成工程建造软件,培育工程建造的模型化、软件化、复用化平台,全面赋能线下建造环节。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与部品部件生产、商砼、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深度融合,赋能生产环节的智能化发展。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电商平台,推动建筑业总承包龙头企业建立企业级的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贯通企业内外部的供应链、产业链,形成工程项目协同管理、数字化建造平台。鼓励设计、生产、施工企业采用建筑互联网平台开展应用服务,提升项目智能建造水平。
(四)建设智慧住建
1.建设两平台一中心。开展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以智能建造和智慧房管为核心,整合现有系统平台数据,结合BIM技术全过程应用,建设智能建造监管服务平台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打造房屋全生命周期数据中心,打通房屋全生命周期数据通道,构建全产业链服务监管体系,形成住建领域信息资源与全市各行业数据交互的应用分析,推动城市“规、建、管、服”全流程决策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和科学化。
2.以数字化推动业务流程再造。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2021年启动房屋全生命周期数据中心建设,2022年取得初步成果,推动工程审批监管服务改革。以提升数据质量,实现业务数据电子化、结构化、标准化处理,保障数据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为目标,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提高行业服务监管数字化水平。
3.推动住建领域大数据应用。推进行业数据标准建设,建立住建领域内数据资源目录,规范数据共享统一出口,促进局内部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国家、省、市级层面的数据资源共享,形成数据应用共享机制。摸排数据“壁垒”问题,聚焦数据质量提升,提高数据服务效能,强化数据安全保护。2023年以数字赋能行业发展,围绕对象数字化、业务协同化、服务公众化、决策智慧化目标,构建“数据全共享、应用全融合、业务全覆盖、过程全监管”的“互联网+住建”新框架,提升住建领域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五)强化科技支撑
1.加强技术攻关。开展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转移和商业化应用。重点突破一批部品部件工艺制造、新型传感感知、监测、数据采集分析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软件和数据平台。培育建设企业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开展智能科技创新成果大赛、建立网上论坛数字展厅,引领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落地。
2.建立标准体系。建立BIM应用标准体系,成立青岛市BIM技术应用专家委员会,出台青岛市房建类BIM技术设计交付要点、施工交付要点,轨道类BIM技术设计交付要点、施工交付要点和青岛市BIM技术应用收费参考标准。加快建立数字设计环节的BIM部品部件标准,智能施工环节的数字标准,智能生产环节数据标准,数据资源存储、应用、共享标准等。探索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设科技发展再上新台阶。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设计、生产、施工企业的技术人才向建筑产业化转型,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专业学院、产业系(部、科)和企业工作室、实验室、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等。开展建筑产业标准化体系、装配构件生产与安装、国产BIM技术应用等专业培训,为智能建造培养储备人才,打造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建筑工人队伍。把智能建造作为高端人才集聚的重要领域,积极引进院士及其专业团队等领军人才,在人才引进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建筑业企业与互联网、科技类企业强强联合,助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智能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节能科技处,统筹开展智能建造和信息化顶层设计、规划,建立信息化、智能化项目统一规划、评审、上会、建设、运维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项目评审考核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审核信息化项目需求和方案,监督考核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二)加大政策支持
优先推荐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参评各级、各类建筑工程创优争先活动。协助企业积极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发中心,积极参与建设科技项目评选、评奖,吸收、凝聚科技型、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研发,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引导和鼓励参建各方推进实施智能建造,对参与智能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的建筑业企业予以信用考核和招投标加分,优先推荐国家级评优评奖,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企业融资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策引导,加强与科技、财政、工信、人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激励科技创新政策、制度。
(三)强化宣传推广
积极开展智能建造项目示范试点,宣传推广示范试点成果,学习先进地区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发挥行业学协会、企业的作用,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开展智能建造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交流合作、成果推广,营造智能建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