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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3月1日起,中标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施工员!每日必须人脸考勤
来源:来自本站    日期:2024-03-01    浏览量:      

目前为止,已有13省市区发布了新版从业人员配备标准文件。主要明确到岗履职、人脸考勤、人员一致、任职要求,中标后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

湖南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后不得更换、撤离项目负责人和总监每天须人脸识别考勤

广西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项目经理每天人脸考勤不得少于两次,总监代表等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现场任职

海南:自2021年12月14日起施行中标后不得变更、撤离项目经理、总监和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每天采用人脸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

辽宁大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项目经理应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

宁夏:自2022年4月7日起实施,中标单位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每天须人脸考勤

湖北: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中标单位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八大员,所有人员必须到岗、每天人脸考勤

山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大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天津:《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江西:中标后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所有人须每日人脸考勤

重庆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管理岗位人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安徽:大型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技术负责人还应取得高级职称

黑龙江2023年8月1日起,项目负责人、总监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每日人脸识别+GPS定位考勤

西藏:2023年10月10日起实施,项目经理、总监不得变更,需考核/锁定证书,禁止中标后参与其他投标。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住建局正式发布《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同样要求中标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

  •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

关键岗位人员包括:

(一)建设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切实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指派担任的项目负责人

(二)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三)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工程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1
中标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
  • 招标项目自中标之日起(直接发包项目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关键岗位人员

  • 鼓励施工、监理单位在超危大工程施工期间按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增配关键岗位人员数量

2
关键岗位人员每天必须实名认证、人脸考勤
  •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将关键岗位人员录入“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和“丽水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在考勤设备上进行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和日常考勤证登记完成后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3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 施工、监理单位在参与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专业、进场时间、到岗率等

  • 同一时段内,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同一时段内宜承担1个工程项目的岗位任务。

  • 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同一时段宜担任1个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员在其相应专业施工时段宜担任1个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4
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
  •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变更、不到岗或未按规定履职的,建设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并落实监理报告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变更、不到岗或未按规定履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通知单督促其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对存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实名制考勤天数不达标等行为,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进行行政处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扣分等。同时,对该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启动“三包一挂”专项稽查。

5
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要求
  • 建设单位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宜委派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编者注:

9月,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公开征求《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浙建〔2021〕15号】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责之后,新增对安全生产承担首责。

其中要求建设单位应当聘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施工单位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 安全员应具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 监理单位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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